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设备丢失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2025年07月23日 作者:g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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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设备丢失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贯彻勤俭办学方针,增强师生爱护公物的责任心与自觉性;尽量减少丢失、损坏,确保设备器材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特定以下制度:

凡由于不听指挥、不按操作规程、工作失职、擅自拆改或不遵守规章等主观原因造成损失的,根据事故性质、情节及本人态度等,赔偿设备损坏价值的全部或一部分,赔偿数额按学校有关制度执行。

由于设备陈旧、缺陷或因实验操作的特殊性,存在难于避免的客观原因,在正常使用中引起损坏,从轻或免于赔偿。

实验室发生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被盗事故,要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按器材损失价值确定赔偿金额。

发生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的要从重处罚直至调离工作岗位。

设备损失赔偿费应由当事人一次交清所收缴的赔偿费按规定上交入帐。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2月28日